一、设立依据
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》第八条
二、须备资料
1、申请表
2、资质证明
3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三、操作程序
申请者将上述资料报县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签署意见,报市政务中心委托窗口办理相关手续→报市广电局职能部门→报省广电局职能部门→审核申报单位资格及当地广电管理部门意见→省广电局审批制证→市政务中心委托窗口发证。
四、办结时间
在7个工作日做出批准与不批准的决定。
注:此时限指市本级审核时限,不含省局审批、发证时间。
五、收费标准
此项不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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